【12315投诉公示】消费者投诉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问题,要求修理,赔偿损失。

来源:天天在线曝光台 | 2024-09-10

天天在线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新增1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9月06日,消费者周**(手机尾号 0885,用户ID ****6794)反映其于2024年09月06日在其他(佛照明)通过网购购买灯具。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问题,要求修理,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2024年09月09日,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诉人撤回投诉

处理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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